細胞系作為正常或腫瘤組織的模式細胞被廣泛應用于科學研究和藥物開發,然而很大一部分的細胞系被錯誤標記或被其它個體、組織、種系來源的細胞所替代。
當一個細胞系建成后,中國常通過組織專家開鑒定會的形式予以鑒定,從學術角度考慮,此舉實非必要。按慣例,只要研究認真負責地把有關資料在雜志或刊物上報道,詳細介紹上述各項目即可。
以前因未建立統一的細胞庫時,對已建立的細胞系多由作者單位自行保管,有浪費人力、交流使用不便、細胞易污染和丟失等弊病。我國已初建成小規模貯存細胞機構,待獲進一步發展,這對我國細胞培養必將有更大促進作用。
什么樣的體外培養群可被認可為己鑒定的細胞,視具體情況而定,無統一規定。對于用作原代培養的細胞只要供體均一,取材部位及組織種類等條件穩定即可,如用做長期培養,特別是反復傳代的細胞,常需做如下說明:
組織來源:細胞供體所屬物種,來自人體或者動物;個體性別、年齡;取材的器官或組織。如系腫瘤組織,應說明臨床和病理診斷,以及病歷號等。
細胞生物學檢測:
了解細胞一般和特殊的生物學性狀,如細胞一般形態,特異結構,細胞生長曲線和分裂指數,倍增時間,接種率等。如為腫瘤細胞,為說明來源于原腫瘤組織并保持惡性,須做軟瓊脂培養,異體接種致瘤和對正常組織侵潤力等實驗。
培養條件和方法;應說明細胞系適應的生存環境,即指明使用的培養基、血清種類、用量以及適宜PH值。